招标信息网

清流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来源:未知 19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清流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CZB[TP]-QL2025012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2175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a.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⑤随身携带材料: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购买方式及售价

1、购买时间: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可对公转账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邮箱(zhongcai_fj@163.com);

附:开户名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账号:181040100100235616。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下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3号-101;

九、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如有变更将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218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8806005977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邮编:365000

项目负责人:小邱

联系电话:0598-8281783

电子信箱:zhongcai_fj@163.com

0有用,赞一个
打赏:
  分享:
扫码支持